导航栏
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 > 部门乡镇 > 部门 > 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 > 其他 > 部门动态

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“三实招”打好户外广告整治“组合拳”

时间: 2022-04-22 11:40   来源:本网   发布机构:   点击:-

  今年以来,根据市、区“拆违、破网、开窗、治电”的工作部署,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扛在肩上、抓在手上,坚持问题导向,对主次干道、内街背巷遮窗、堵塞消防通道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、招牌进行统一清理和规范,集中拆除一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,坚决守住安全生产“红线”,切实打通工作落实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
  压实责任,建立问题整治清单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全面压实各方主体责任,制定《清远市清新区户外广告设施和门店招牌整治工作方案》,主要领导亲自部署,高位推动,多次召开专题会议,研究部署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专项整治行动。统筹执法力量,立足“执法人员+网格员”基层治理体系,采取拉网式、地毯式排查方式,对主次干道沿线、商业街区等重点区域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地点、产权人、联系方式及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拍照登记,重点检查辖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是否影响消防升降梯、是否遮挡建筑物门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、是否使用易燃材料等情况,建立《清新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遮窗情况排查统计表》台账,全面掌握城区广告招牌设施的安全状态。通过前期集中摸排,共发现中心城区107处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存在消防安全隐患,切实做到“底数清、情况明、动态知”。

  分批整治,清拆工作有序落实。分管领导分片包联、以上率下,深入一线靠前指挥,逐一入户对影响消防安全的商家宣传《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《清远市规划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暂行办法》等相关法规,告知相关安全事项,鼓励引导商户自行整改、立行立改,进一步凝聚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整治工作思想共识。按规格分类发出《责令改正(停止)违法行为通知书》,对逾期不整改的,依法予以强制拆除,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先行整治拆除,坚持做到清理一处、规范一处,“以点带面”做好全区违规广告牌整治拆除工作。在拆除过程中,高度重视安全工作,对大型广告招牌,先行评估安全风险系数,确定拆除方案和措施后再进行拆除,确保拆除行动安全有序开展。截至目前,共发出《责令改正(停止)违法行为通知书》107份,已整治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102处,整治面积达2511.5平方米。

  疏堵结合,规范户外广告管理。以开展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整治工作为契机,依据《清远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》,严格规范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的设置要求。逐家入户宣传户外广告和招牌安装须知,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位置、规格等市容技术和安全要求作进一步明确,把好审批第一道关,同时加强设置过程的监管,发现问题立即纠正,切实将广告和招牌的管理工作做在前面,从源头上遏制不规范广告的增量,营造良好营商环境。今年以来,共受理广告招牌申请99宗,面积823.4平方米,其中不予许可1宗,劝导规范设置广告招牌行为97次。


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,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。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,请您稍候…… ×

网站导航

底部

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

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: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

网站运维电话:(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) 电子邮件:

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         网站标识码:4418030003

[粤ICP备05057909号]